
权利义务
一、本协会会员可享有下列权利
(一)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监督协会日常事务,审核年度工作报告,行使对本协会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(三)参加本协会举办的相关活动,如免费鉴定文物、收藏沙龙、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。
(四)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,获取协会网站及相关信息平台发布的全部资讯,同时享受苏州文物商店购物优惠。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二、本协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。
(二)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。
(三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。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(会员若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则视为自动退会。)
(五)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(六)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2009-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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